| 字词 | 六条课太守县令法 |
| 释义 | 六条课太守县令法历史官职 六条课太守县令法历史词典解释西魏北周时考课太守、县令的法规。西魏大统十年(公元544年)度支尚书苏绰奉命制定考课太守、县令法六条,北周时沿用,其内容据《周朝律考·后周律考》的记载为:修身心、敦教化、尽地利、擢贤良、恤狱讼、均赋役。其时牧守令长非通六条及计帐不得为官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官职推荐:爵部员外官名。渤海国官,左六司支司爵部属官,位郎中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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