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字词 | 判太常寺事 |
| 释义 | 判太常寺事历史官职 判太常寺事历史词典解释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为太常寺长官,以两制以上充任。仁宗康定元年(1040),令兼领礼院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复以太常卿为太常寺长官,遂罢。 历史官职推荐:宫闺史宫中女官名。南史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,七品。 官名。南朝宋设此官,为宫内官职,官阶为七品。见宋书·后妃传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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