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字词 | 提举弓箭手 |
| 释义 | 提举弓箭手历史官职 提举弓箭手历史词典解释官名。北宋真宗时,募边民为弓箭手,给以闲田,蠲免徭赋,有战事则入正规军为前锋。神宗时,沿边各路置提举弓箭手,掌本路弓箭手名籍,行教阅、赏罚等事。参见“提举弓箭手司”。 官署名。宋置,掌沿边郡县射地弓箭手之籍,及团结、训练、赏罚之事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七·提举弓箭手》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官职推荐:河东北路转运司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本路税赋钱谷、仓库出纳、权衡度量之制。置于太原。长官为转运使,秩正三品。下设同知转运使、副转运使、户籍判官等职。参见“转运司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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