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字词 | 三司拘收司 |
| 释义 | 三司拘收司历史官职 三司拘收司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。宋真宗咸平四年(1001)置,以判磨勘司官兼掌。凡支收财利未结绝者,籍其名件而督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 官署名。宋咸平四年(公元1001年)置,以都磨勘司兼掌,属三司。凡支收财利未结绝者,按名籍而督催之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官职推荐:南院都承旨官名,辽朝置,属南枢密院,掌承旨问对。见辽史·百官志一,参看“承旨”和“北院都承旨”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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