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站首页 汉语词典
历史知识
罪名。汉代指受人(或为人)请托而触犯法律。《汉书·外戚恩泽侯表》平丘侯王迁,“地节二年,坐平尚书听请受臧六百万,自6*杀”。颜师古注:“如淳曰:‘律,诸为人请求于吏以枉法,而事已行,为听行者,皆为司寇。’有人私请求而听受之。”
即“益①”。
华体网汉语字词典收录2350832条汉语词条,基本涵盖了全部常见汉语字词的翻译、注释及用法释义,是语文学习的有利工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