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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史官职
见“同知太常礼院事”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原刑部十二属部为清吏司,简称“司”。均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各理一省刑名,并带管所分直隶府州、在京衙门。永乐元年1403改北平清吏司为北京清吏司。十八年革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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