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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史官职
官署名。职掌不详。汉《巴郡太守张纳碑》有献曹史。
官名。又称“副宪”。明清都察院之副长官。佐左都御史掌院事。明洪武十六年 1383 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秩正四品。十七年升秩正三品。洪熙元年 1425,南京都察院设右副都御史一人。清顺治元年 16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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