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字词 | 条例司 |
| 释义 | 条例司历史官职 条例司怎么写好看:
条例司历史词典解释制置三司条例司简称。 官署名。宋置,为“制置三司条例司”的简称,掌经画邦计,议变旧法以通天下之利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一·制置三司条例司》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官职推荐:四辖官名统称。南宋榷货务都茶场、杂买务杂卖场、文思院、左藏东西库四处提辖官统称。四辖官外补则为知州,内迁则为寺、监丞、簿,或直接升任杂监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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