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字词 | 大定重修制条 |
| 释义 | 大定重修制条历史知识 大定重修制条历史词典解释金法律类编。简称《重修制条》、《大定条例》。大定十七年(1177),移剌慥等综合增补《皇统制》、《续降制书》、《军前权宜条理》、《续行条理》而成,删繁正失,制文缺者补以律文,制律均缺又疑不能决者,取圣旨论定。总为一千一百九十条,分十二卷。二十八年复加删修。 词语分解:
历史知识推荐:皇明经济文录书名。明万表辑。四十一卷。表字民望,号鹿园,凤阳定远今属安徽人,一说鄞县今浙江宁波人。世袭宁波卫指挥佥事,官至漕运总兵。是书系在黄训名臣经济录及九边十三省录、自编漕暇录基础上辑录而成。按开国、保治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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