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字词 | 五城御史衙门 |
| 释义 | 五城御史衙门历史官职 五城御史衙门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。明清稽察京师地方之机构。明正统十三年(1448)置,分设中、东、西、南、北五城巡城御史。掌提调锦衣卫、五城兵马司维持地方治安之事。清顺治(1644—1661)中沿置,中、东、西、南、北五城分置衙署,称“察院”,以各城兵马司隶之。每城设巡城御史满、汉各一人,由科道官中简派,任期一年。所属有经承二十人。掌督率所属,厘奸剔弊,整顿风俗,办理地方之事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官职推荐:右班祗候宫内给使名。辽置,见“三班院2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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