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字词 | 巡警部参议 |
| 释义 | 巡警部参议历史官职 巡警部参议历史词典解释官名。清末巡警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。正四品,左、右各一员。分判各司事务,稽核司员以下功过,与左、右丞协同核审全国警章。三十二年,改民政部参议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官职推荐:技士长军阶名。清末新陆军低等官阶之一。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官员等级,分三等九级。宣统元年 1909 修订,增技士长等,计十四级。炮队、工程队设,为额外军官,阶正八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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