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字词 | 北外都水丞 |
| 释义 | 北外都水丞历史知识 北外都水丞历史词典解释官名。北宋元丰改制置,员一人,隶都水监。掌北外都水丞司之事。元祐五年(1090),定为三年一任。元符三年(1100)罢,其事归漕臣。重和元年(1118)复置,宣和三年(1121)再罢。南宋绍兴九年(1139)复置于东京(今河南开封)。十年,都水事归工部,遂罢。 词语分解:
历史知识推荐:上署官署等级。隋唐寺、监所统辖官署分三6*级,最高一级通称上署。隋初有公车、郊社、太庙、太祝、平准、太乐、骅骝、武库、典客、钩盾、左藏、太仓、左尚方、右尚方、司染、典农、京市、太官、鼓吹等署,长官为令,正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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