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字词 | 弃市 |
| 释义 | 弃市历史知识 弃市怎么写好看:
弃市历史词典解释古代刑法名。即在闹市执行死刑,并陈尸街头示众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刑人于市,与众弃之。”《史记·六国年表》:秦昭王五十二年(前255),河东守王稽因与诸侯通,“弃市。”《汉书·景帝纪》颜师古注:“弃市,杀之于市也。谓之弃市者,取刑人于市,与众弃之也。”后世沿用,为死刑中之重者。 词语分解:
历史知识推荐:精湖在今江苏宝应县南,东通运河,西北接氾光湖,南入高邮市界。水经·淮水注作“津湖”。东晋兴宁前为中渎水即邗沟必经之道。三国志·魏志·蒋济传:黄初六年225,文帝自广陵今扬州市西北蜀冈上“还到精湖,水稍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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