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字词 | 提举南京榷货司 |
| 释义 | 提举南京榷货司历史官职 提举南京榷货司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。金朝置,掌发卖香茶盐引。宣宗贞祐四年(1216)置。设提举、同提举、勾当官,秩从五品、从六品、正九品。 官署名。金宣宗贞祐四年置,掌南京专卖之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·提举南京榷货司》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官职推荐:应天府府名。①宋真宗景德三年1006以原宋州今河南商丘升置,为陪都,置官如开封府。金太宗天会八年1130改归德府。②元顺帝至正十六年1356朱元璋改集庆路 今南京市 置。洪武元年1368建国后,实际以此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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