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字词 | 民政部参议 |
| 释义 | 民政部参议历史官职 民政部参议历史词典解释官名。清末民政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 改巡警部参议设。正四品,左、右各一人。掌参议厅,任一部谋议之事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官职推荐:上第选举制度用语。① 考核儒生或秀才、孝廉等被荐举者对策后获得的最好等级。可被授予较高官职。东汉献帝初平四年 193,策试儒生,上第赐位郎中,次太子舍人,下第者罢之。南朝宋明帝泰始465—471中规定, |
| 随便看 |
|
华体网汉语字词典收录2350832条汉语词条,基本涵盖了全部常见汉语字词的翻译、注释及用法释义,是语文学习的有利工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