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字词 | 皇朝政典类纂 |
| 释义 | 皇朝政典类纂历史知识 皇朝政典类纂历史词典解释清席裕福编辑,光绪二十九年(1903)成书。五百卷。从历朝圣训、清三通、各科则例和方略、诸家文集、笔记、与各国条约取材,形成专条,分类汇编。总类有田赋、户役、水利、漕运、钱币、盐法、征榷、市易、矿政、仓库、国用、选举、学校、职官、礼、乐、兵、刑、象纬、方舆、邮政、外交。类下设目,便于检索。有上海图书集成局印本、台湾文海出版社《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》本。 词语分解:
历史知识推荐:德中国伦6*理范畴之一。指德行、品德。与“得”同义。左传·定公九年:“凡获器用曰得。”说文解字·彳部依此释为:“得,行有所㝵取也。”引申为处事得宜。西周文献指贵族特有之权利及品性,内容包含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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