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字词 | 法曹参军事 |
| 释义 | 法曹参军事历史官职 法曹参军事历史词典解释官名。法曹长官。唐朝初年亲王府、都督府、诸州置,自正七品上至从八品下。玄宗开元(713—741) 初改诸州所置为司法参军事,诸府仍旧。常省称作“法曹参军”。 官名。唐置于三京府、援三京府所置的凤翔等六府、大中下都督府、大都护府,职掌同州司法参军事。宋沿唐京府之制,置法曹参军于开封府。参见“司法参军事”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官职推荐:平蜀大都督官名。北魏宣武帝征蜀时置,权任甚重。魏书·世宗纪: “诏司徒高肇为大将军、平蜀大都督,步骑十万西伐。” |
| 随便看 |
|
华体网汉语字词典收录2350832条汉语词条,基本涵盖了全部常见汉语字词的翻译、注释及用法释义,是语文学习的有利工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