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字词 | 农林司 |
| 释义 | 农林司历史官职 农林司怎么写好看:
农林司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设置,属农商部。其职掌为:一、农业、林业的保护、监督、奖励、改良;二、农产物、蚕丝;三、耕地整理、水利;四、气候测验、天灾、虫害的预防善后;五、官有荒地处分;六、官有林、保安林;七,狩猎;八、农会和农业、林业团体;九、万国农会,考察外国农业。实即包括原农林部农务司和山林司的全部职掌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佥事、主事,分理司事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官职推荐:尚衣奉御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殿内省尚衣局置为长官,二员,正五品。唐朝殿中省尚衣局沿置,二员,从五品上,掌供冕服、几案; 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名奉冕大夫,咸亨元年670 复旧。宋朝置四或六员,徽宗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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