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字词 | 省地政局 |
| 释义 | 省地政局历史官职 省地政局怎么写好看:
省地政局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。国6*民6*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省政府。行政院为统一各省地政机关,于民国二十五年(公元1936年)三月十四日公布《省地政局组织通则》,规定各省设置地政局,管理全省地政事项。设局长一人(亦可由民政厅长兼任),秘书一人,并分二科或三科,每科设科长一人,科员二至六人;此外并得设技正一至三人,技士二至六人,技佐十人以内,调查员八人以内,雇员十六人以内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官职推荐:左御史大夫官名。三国吴孙休永安五年 262分御史大夫置。三国志·孙休传: “廷尉丁密、光禄勋孟宗为左、右御史大夫。”唐中宗神龙元年705改左肃政大夫为左御史大夫,为左御史台长官,掌监察在京百司及军旅,后兼察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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