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字词 | 国防部军法局 |
| 释义 | 国防部军法局历史官职 国防部军法局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。国6*民6*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参谋总长,掌管全军军法检查、审理以及管狱等业务。设局长一人,中将级;副局长一人,少将级;局内分设二处,处下设科。处长、副处长均为少将或上校级,科长为上校级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官职推荐:茶引批验所大使官名。明朝始设于各府州县,为茶引批验所之主官,掌批验茶引事。下设副使一人。清沿置,仅于江苏江宁府设茶引批验所,置大使一员,例以吏员除授,品秩未入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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