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字词 | 交涉使 |
| 释义 | 交涉使历史官职 交涉使怎么写好看:
交涉使历史词典解释官名。清末地方各省交涉使司之主官。掌主邦交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始置于奉天、吉林二省。正三品。宣统二年 (1910),直隶、江苏、浙江、福建、湖北、广东、云南亦援例续置。 官名,清朝置,正三品,为交涉使司长官,掌主邦交。属官有佥事、科员、译官等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》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官职推荐:分司东都留台御史官名。唐置,属御史台台院。由侍御史一人充任,主管东都留台事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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