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字词 | 录尚书事 |
| 释义 | 录尚书事历史知识 录尚书事怎么写好看:
录尚书事历史词典解释初为职衔名,始于东汉。当时政令、政务总于尚书台,太傅、太尉、大将军等加此名义始得总知国事,综理政务,成为真宰相。魏、晋、南北朝多以公卿权重者居之,总领尚书省政务,凡重号将军、刺史,皆得命曹授用,位在三公上。或以二人以上并录、参录,又有录尚书六条、关尚书七条事等名义。南朝宋孝武帝孝建中,不欲威权外假,遂省。其后置省无常。南齐始单拜,成为正式官号,为尚书省长官。梁、陈以其威权过重,常缺不授。北魏、北齐亦定为官号,为尚书省长官,尚书令、仆射为其副贰,职权甚重。隋代废。辽初曾拟授重臣。录副奏折 档案名称。即奏折的抄件。参见“奏折”。 词语分解:
历史知识推荐:苏东坡即“苏轼”。 |
| 随便看 |
|
华体网汉语字词典收录2350832条汉语词条,基本涵盖了全部常见汉语字词的翻译、注释及用法释义,是语文学习的有利工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