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字词 | 省公职候选人应考资格审查委员会 |
| 释义 | 省公职候选人应考资格审查委员会历史官职 省公职候选人应考资格审查委员会历史词典解释省民政厅直属机关。国6*民6*党政府设置,民国三十二年(公元1943年)考试院公布《省县候选人检核办法》,规定县政府及省民政厅各设公职候选人应考资格审查委员会,办理各该省、县公职候选人应考资格的初审、复审及汇转事宜。省公职候选人应考资格审查委员会,设主任委员一人,由民政厅长兼任,委员七至十三人,由民政厅长指派职员兼任,并得聘有关机关主管人员或地方著有声望人士二至五人兼任之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官职推荐:御仗五职即御仗都将、御仗别将、御仗统军、御仗军主、御仗幢主的合称。北齐置,属左、右卫府,由御仗正、副都督统领。负责舆驾出入仗卫。从八品。 武官名。北齐置御仗都将、御仗别将、御仗统军、御仗军主、御仗幢主,合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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