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字词 | 商会与地方官衙门行文章程 |
| 释义 | 商会与地方官衙门行文章程历史知识 商会与地方官衙门行文章程历史词典解释清光绪三十四年(1908)农工商部制定颁行。规定商务总会于本省及他省督抚行文均用“呈”,司道以下用“移”,分会于本省及他省督抚司道行文均用“呈”,府厅州县均用“牒”。 词语分解:
历史知识推荐:陶林厅清政区。原为明大同边外地。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,以宁远厅之科布尔巡司置。其地今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察哈尔右翼后旗及察哈尔右翼中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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