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字词 | 广东海北盐课提举司 |
| 释义 | 广东海北盐课提举司历史官职 广东海北盐课提举司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二年(1369)置,掌广东海北食盐生产、税课、行销之政。设提举一人,从五品,同提举一人,从六品,副提举无定员,从七品,及各场盐课司、各盐仓大使、副使等职。所产盐行销广东西部及广西全境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官职推荐:判司天监官名。五代后晋时司天监的长官。宋代间亦设置。参见“司天监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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