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字词 | 苏伯衡 |
| 释义 | 苏伯衡历史知识 苏伯衡怎么写好看:
苏伯衡历史词典解释明初浙江金华人,字平仲,号空洞子。元末贡生。博览群书,善古文。至正二十六年(1366),朱元璋召为国子学录,次年升学正。洪武三年(1370),擢翰林院编修,寻以省亲辞归。二十一年,受聘主会试,事毕复归。后任处州教授,因文字之祸,瘐死狱中。著有《苏平仲文集》。 词语分解:
历史知识推荐:高等审判厅官署名。清末司法改革,从光绪三十三年1907起,在京师及各省省会,陆续设立高等审判厅,以监督下级审判机关,接受审理上诉案件,轻罪为终审,重罪为二审终审归大理院。置厅丞、民刑科推事、典簿、主簿、录事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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