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字词 | 大理寺右治狱 |
| 释义 | 大理寺右治狱历史官职 大理寺右治狱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分左推、右推、寺案、知杂、检治五案,掌在京百司事当推治或时旨委勘及系官之物应追究事。哲宗元祐三年 (1088) 罢,以其事归户部。绍圣二年(1095)复置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官职推荐:六政书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,天将、朝将的属官有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政书。虽有六部之名,实际上仅为办理文书,事务的工作人员。太平天国伪官执照及伪印清册中即有永忠天将吏政书、坚忠天将兵政书、刚强朝将礼政书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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