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字词 | 引见 |
| 释义 | 引见历史官职 引见怎么写好看:
引见历史词典解释①古代礼制。皇帝接见臣下、少数民族首领或外国使臣等,由有关大臣导引入见,称引见。②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凡中下级官员,即京官五品以下,外官四品以下,在授官、京察、大计、保举、升调、俸满时,均须朝见皇帝,由皇帝当面鉴定升降去留,文官由吏部引见,武官由兵部引见。届时,尚书、侍郎先以绿头名签呈进皇帝,得旨宣进。 清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。京官自五品以下,外官自四品以下,由于初次任用及京察、保举、学习期满留用等, 均须觐见皇帝一次, 文官由吏部、武官由兵部分批引见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官职推荐:军谘副使官名。清末军谘处之副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。军阶正参领,正三品。佐正使掌处事。宣统元年1909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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