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字词 | 琉璃窑监督 |
| 释义 | 琉璃窑监督历史官职 琉璃窑监督历史词典解释官名。清朝工部所属琉璃窑主官。掌窑事。顺治(1644—1661)初以汉司官一人充任。康熙元年(1662)改设满、汉各一人,由工部堂官委派司员兼充,每年一更代。 官名。清置,属工部,掌琉璃器具的制造及供宫廷工程之用。满汉各一人,由工部司员中差委,任期一年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官职推荐:太乐丞官名。又作大乐丞。秦朝奉常属官,太乐令副贰。汉景帝中元六年 前144 隶太常,东汉改大予乐丞。三国魏置为九品。南朝皆置,梁为三品勋位,隶太常卿。北齐、隋唐为太常寺太乐署次官,隋朝置二员,正九品下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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