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字词 | 高等法院分院院长 |
| 释义 | 高等法院分院院长历史官职 高等法院分院院长历史词典解释官名。国6*民6*党政府设置,见“高等法院分院”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官职推荐:候补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任用官员办法之一。凡未补授实缺之官员,在吏部候选。经吏部呈请分发名单,每月掣签一次,分发某部或某省听候委用。出钱请免抽签,指定某处候补者,称指省或指分。 清制,设有补授实缺的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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