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字词 | 垦务总局 |
| 释义 | 垦务总局历史官职 垦务总局怎么写好看:
垦务总局历史词典解释农林部直辖机构。国6*民6*党政府原于实业部置垦务署,民国二十七年(公元1938年)实业部与建设委员会合并成立经济部后,垦务行政改归经济部。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农林行政从经济部划出,成立农林部后,设垦务总局,管理全国农垦事务。以局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局务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官职推荐:右司工官名。即“司空”。战国司工官分左右。三晋官印有“右司工”之官名。古玺汇编第九一号:“汪匋右司工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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