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字词 | 旗籍清吏司 |
| 释义 | 旗籍清吏司历史知识 旗籍清吏司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。清代理藩院所属六司之一。掌内蒙古所属四十九旗的疆界、封爵、设官、会盟、军旅、驿递,以及土默特游牧和黑龙江打牲处之各项事务。顺治十八年(1661)初置录勋、柔远等四司;康熙三十八年(1699)分柔远司为前、后二司;乾隆二十二年(1757)改录勋司为典属司、柔远后司为旗籍司;二十九年改典属司为旗籍司、原旗籍司为典属司,遂成定制。设郎中三人(满洲一人,蒙古二人)主持司务,下设员外郎、主事等职。 词语分解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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