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字词 | 浙江部 |
| 释义 | 浙江部历史官职 浙江部怎么写好看:
浙江部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 (1390) 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。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浙江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部下分设四科: 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。并置照磨、检校各一人,掌管文书出入等事。二十九年,改为浙江清吏司。② 明朝刑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,改原宪部、比部、都官部、司门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,设官同户部,领浙江布政司及部分在京衙门卫所刑名之事,并兼领云南布政司刑名。二十九年,改为浙江清吏司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官职推荐:医官使使职名。唐末置,以主医官。其待诏者,名翰林医官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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