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字词 | 市公安局 |
| 释义 | 市公安局历史官职 市公安局怎么写好看:
市公安局历史词典解释市政府属局之一。国6*民6*党政府设置,以局长为主官。掌公6*安事项,消防事项,户口调查及人事登记事项,保甲事项,兵役事项,交通工具之指挥取缔事项。首都及省政府所在地之市,均不设公6*安局或警察所,关于公6*安局掌理事项,分别由首都警察厅或省会警察机关掌理之。民国三十六年(公元1947年)一月以后,市公6*安局改称为警察局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官职推荐:都凭由司即“三司都凭由司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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