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字词 | 王府长史司 |
| 释义 | 王府长史司历史官职 王府长史司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。明洪武九年(1376)改诸王府参军司而置。十三年,罢王相府,升长史司,正五品。置左、右长史为长官,总领王府庶务。其属,典簿一人。下辖审理、典膳、奉祠、典宝、纪善、良医、典仪,工正各所,各置正、副一人。又置伴读,教授,引礼舍人,仓大使、副使、库大使、副使等。 明代王府内部管理机构。见“王府官”。 词语分解:
历史官职推荐:匦院官署名。辽朝置为南面官,属门下省,掌理冤狱,受纳诉状。 官署名。掌议得失、申冤陈屈、揭发秘谋等。唐武后垂拱二年,鱼保宗上书请置匦以受四方之书,于是铸铜匦四个,涂上方色,列于朝堂:青匦叫“延恩”,在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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