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字词 | 荒林庾信宅,为仗主人留 |
| 释义 | 名句出处出自唐代杜甫的《送王十六判官》 全文: 名句书法欣赏
参考注释庾信庾信(513-581) : 北周文学家。字子山,南阳新野(今属河南)人。初仕梁,出使西魏,梁亡被扣留。后官至骠骑大将军、开府仪同三司,世称“庾开府”。诗以《拟咏怀》二十七首为代表作,又有《哀江南赋》等名篇。有《庾子山集》。主人(1) 在社交或商业活动中接待客人或顾客的人 抵主人所。——唐· 柳宗元《童区寄传》 逆旅主人。——明· 宋濂《送东阳马生序》 (2) 财物的所有人 无罪于主人。——明· 李渔《闲情偶寄·种植部》 (3) 权力的所有人;有其他人为其工作或在他手下工作的人;狗、马等的所有者 国家的主人 主人与仆人 打狗也得看主人 (4) 接待宾客的人 主人下马客在船。——唐· 白居易《琵琶行(并序)》 (5) 又 主人忘归客不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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