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字词 | 徙之嵩山阳,宁勿为法受 |
| 释义 | 名句出处出自宋代方岳的《去郡三思》 全文: 名句书法欣赏
参考注释嵩山山名。在 河南省 登封县 北,为五岳之中岳。古称 外方 、 太室 ,又名 崇高 、 嵩高 。其峰有三:东为 太室山 ,中为 峻极山 ,西为 少室山 。 唐 宋之问 《下山歌》:“下 嵩山 兮多所思,携佳人兮步迟迟。” 唐 白居易 《八月十五日夜同诸客玩月》诗:“ 嵩山 表里千重雪, 洛水 高低两颗珠。” 为法(1).制定法律。《史记·曹相国世家》:“百姓歌之曰:‘ 萧何 为法,顜若画一; 曹参 代之,守而勿失。’” (2).成为法则。 唐 韩愈 《进学解》:“吐辞为经,举足为法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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